1消除貧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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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介

 

Eradicating Poverty Is Not A Task Of Charity, It Is An Act Of Justiceand The Key To Unlocking An Enormous Human Potential. Still, Nearly Half Of The World’s Population Lives In Poverty, And Lack Of Food And Clean Water Is Killing Thousands Every Single Day Of The Year. Together, We Can Feed The Hungry, Wipe Out Disease And Give Everyone In The World A Chance To Prosper And Live A Productive And Rich Life.


消除貧困不是一項慈善任務,而是一項正義行為,是解鎖人類巨大潛力的關鍵。儘管如此,世界上近一半的人仍生活在貧困之中,缺乏食物和乾淨的水,每天都造成數千人死亡。我們可以一起為飢餓的人們提供食物,消滅疾病,讓世界上的每個人都有機會安居樂業、富足豐饒。

 1.捐血車募款拍賣會_240116_3.jpg   1捐血車募款拍賣會_240116_1.jpg2023.08.12 捐血車募款拍賣會

細 項 目 標

Everyone Can Help To Make Sure That We Meet The Global Goals. Use These Seven Targets To Create Action To End Poverty In All Its Forms.
每個人都能協助並確保我們實現全球目標。以這7個目標來製定消除各種形式貧困的行動。

 

目標1-1 終結極端貧窮

在西元 2030 年前,消除所有地區的極端貧窮,目前極端貧窮的定義,為每日的生活費

不到 1.25 美元。

 

目標1-2 至少減少50%的貧窮

在西元 2030 年前,依據國家的人口統計數字,減少一半各個年齡層的貧窮人口。

 

目標1-3 實施社會保障制度

在西元2030年前,因應各國民情及需求,提供貧困與弱勢族群有效的社會保護制度。

 

目標1-4 所有權、基本服務、技術和經濟資源取得權利的平等

在西元 2030 年前,確保所有的人,尤其是貧困與弱勢族群,在經濟資源、基本服務、

土地及其他形式的財產、繼承、天然資源、新科技與財務服務(包括微型貸款),都有公平的權利與取得權。

 

目標1-5 建立具韌性面對環境、經濟和社會災難的能力

在西元 2030 年前,讓貧窮與弱勢族群具有災後復原能力,減少他們暴露於極端氣候、

環境災害及其他社經事件中受傷害的頻率或是嚴重度。

 

目標1-A 調動資源以實施脫貧政策

確保各個地方的資源能夠大幅動員,包括改善發展合作,為開發中國家提供妥善且可預測的方法,尤其是最低度開發國家(以下簡稱 LDCs),以實施計畫與政策,全面消除它們國內的貧窮。

 

目標1-B 建立有利於窮人和對性別問題敏感的政策框架

依據考量到貧窮與兩性的發展策略,建立國家、區域與國際層級的妥善政策架構,

加速消除貧窮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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